今天又从新华网上看了有关杨佳案件的报道(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local/2008-07/08/content_8507191.htm2008年07月08日 07:17:26 来源:京华时报 )
上海市公安局向记者提供了部分录音片段,约4分钟左右,证实2007年10月5日晚,杨佳和执勤警察在街头发生争执——
在一段嘈杂的喇叭声后,开始了带着上海口音的中年男子(民警)声音与操京腔的年轻男子(杨佳)声音的对话。
民警:小伙子,请你停车接受检查!
杨佳:马路上这么多人,为什么你单单挑我?
民警:我们一个个来,请你下车接受警方的调查,出示你的自行车凭证。
杨佳:这车我租的。
民警:请拿租车凭证交给我,你拿着纸这么远,我能看得见吗?
杨佳:你看不见执什么法啊?
民警:请你把车子靠靠边!
杨佳:你这个执法为什么查我?
民警: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你叫什么名字?
杨佳:你有什么理由耽误我的时间?
民警:大家相互尊重点吧!
杨佳:你不要说什么叫尊重!尊重什么?
民警:在法律的前提下,请你配合检查!
杨佳:法律有哪一条规定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?
民警: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是什么地方人啊?
杨佳:没有。
民警: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?
杨佳:你没有理由占用我的时间。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?这是法律规定的吗?你把法律拿过来,你会背!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,你有什么理由?
民警:这叫相互尊重。
杨佳:你不要说这个。你别说什么相互尊重,什么叫相互尊重,尊重什么?
民警:在法律的前提下……
杨佳:法律?什么叫法律?你还敢跟我说法律,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。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?
民警:你不要吵。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说,你认为我有什么不对的可以……
杨佳:你当然有不对,你看那,1342,你给我说说看,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,限制我的人身自由?你为什么都不拦,就拦住我一个。你也没有理由……
从上面的报道中,尤其是那行红色的字可以看出来,当时杨佳不是拒绝临检,而是拿出了租车凭证。只是他没有下车子,就在手里这么拿着。警察嫌远,看不清楚,“请拿租车凭证交给我,你拿着纸这么远,我能看得见吗?”杨佳不干,闹僵了。进了派出所。
现在我们假设一下,警察临检时,看到杨佳拿在手里的凭证,走过去,接过来,仔细看,然后再与有关部门电话核实,但是这个自行车无证无牌,这时应该让租车行的人过来把事情说清楚,杨佳应该可以走人了。
或者,警察让杨佳站住,出示凭据的时候,他赶紧把车子放好,拿出凭证,跑到警察跟强,把凭据递过去。警察告诉他车子无证无牌,然后叫来租车行的人说事儿,杨佳走人。然后杨佳应该投诉租车行,租给他无牌无证的自行车,耽搁了在上海的游玩,给予赔偿。
搞不明白的是:警察临检的时候,被检查者应该怎样配合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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